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案例公法專題
SEMINAR ON CASE STUDY OF PUBLIC LAW 
開課學期
96-2 
授課對象
社會科學院  政治學系  
授課教師
陳淳文 
課號
PS5018 
課程識別碼
322 U139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社法研6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16人
外系人數限制:1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
授課方式:教師講授、個案討論、文獻討論

課程大綱:

壹、基本法令認識
一、中央法規標準法
二、行政程序法
三、立法院職權行使法
四、地方制度法
五、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

貳、行政作業之基本規範
一、公文程式條例
二、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
三、法規之制定、修改與廢止

參、基本問題探討
一、法律保留
二、行政裁量
三、行政機關與行政法人
四、行政處分
五、行政契約
六、公務員法
七、國家賠償
八、訴願

二、先修課程:憲法、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、行政法

 

課程目標
延續「公法專題研究」課程之訓練,強化本系大學部高年級學生及本所研究生在公法領域內之專業能力,以期修習者得以熟悉公部門之公法專業知識,有助於日後參與國家考試或任職於公部門之工作需求。本課程乃以憲法及基本行政法規為經,個案為緯,透過個案研究,強化對憲法與行政法制之全盤了解及行政實務經驗。 
課程要求
出席與參與討論
考核方式:出席及上課表現60﹪、期末報告40﹪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14:00~15:30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吳庚,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,作者自刊。
吳庚,憲法的解釋與適用,作者自刊。
葉俊榮,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,三民書局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0  中央法規標準法簡介 
第2週
2/27  高高行93訴957,最高行95判1901,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6年重上字8號(缺課退學事件) 
第3週
3/05  北高行94訴1892 (兩岸關係條例事件), 院臺訴字第0950087437號,院臺訴字第0930091695號 
第4週
3/12  北高行92訴4808 (水土保持事件) 
第5週
3/19  北高行89訴1833,最高行91判467(二一退學事件) 
第6週
3/26  行政89年判字738(公費留考事件) 
第7週
4/02  最高行90度判字第505號(警大招生改成績事件) 
第8週
4/09  北高行91訴386 (電玩勒令歇業事件) 
第9週
4/16  大法官釋字第584號解釋 
第10週
4/23  最高行92判1616,最高行92判1803(廢清法事件) 
第11週
4/30  大法官釋字第612號解釋 
第12週
5/07  北高行91訴2934裁定,最高行94年度裁字第00150號(公職人員選罷法) 
第13週
5/14  北高行94年判字第1546號(全民健康保險) 
第14週
5/21  大法官釋字第605號解釋 
第15週
5/28  案例研討報告 
第16週
6/04  案例研討報告 
第17週
6/11  案例研討報告 
第18週
6/18  案例研討報告